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管理,规范评审工作要求,宣贯新评审标准,经省局批准,我中心拟组织全省评审员进行分区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廉政风险教育
2、评审工作要求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二、培训人员
已按《关于开展调查核实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的函》(粤许审函[2018]4号)文件要求提交调查材料的评审员,参加本次培训是我省评审员资格认定入库的必备条件。
三、培训时间及分区
第一期 12月3日,12月2日下午6:00前报到(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清远、云浮)
第二期 12月4日,12月3日下午6:00前报到(广州、韶关)
第三期 12月5日,12月4日下午6:00前报到(广州、湛江、茂名、阳江)
第四期 12月21日,12月20日下午6:00前报到(深圳、惠州、河源、梅州、汕尾、揭阳、潮州、汕头)
四、培训地点
第一、二、三期: 广州东山宾馆(广州军区东山招待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 电话:020-87773722)
第四期: 广东省粤质技术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河源市高新区科技九路 电话:0762-2280999)
五、其他事项
1、培训班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餐费由我中心负责,学员住宿费、往返程等差旅费由各派员单位负责;
2、参加培训的人员需自备标准RB/T214-2017及学习文具;
3、请各有关单位通知本单位评审员参加学习,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于11月28日前发送培训部邮箱。
联 系 人:张雪奎 庞杜 何梓钰
联系电话:020-38835575、38835573、38835572(传真)
电子邮箱:sczxpxb@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