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审查员管理,确保我省持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号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第二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工作函告如下:
一、换证人员范围
审查员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9月17日的本省持证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换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书》(2014版);
2、审查员证书复印件(含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或企业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至少6份(高级审查员每年至少担任审查组长3次);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培训证明(每年不少于15小时);
5、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审查员行为规范的相关证明;
6、近期标准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有关要求对换证人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将所有换证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换证汇总表》(附件2)于6月27日前寄送本中心培训部,逾期不候。
联系部门: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培训部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603室
电子邮箱:sczxpxb@163.com
联 系 人:张雪奎 何梓钰
联系电话:020-38835575 、38835572(传真)
附件: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