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长的备案工作,为保证我省食品及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下称:食品相关等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报送食品及食品相关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长备案情况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备案的审查组长范围包括以下十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餐具洗涤剂、压力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二、备案食品(食品相关等产品)审查组长的条件
(一)申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审查组长备案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产品审查员的资格;
(二)具备丰富的审查经验和组织能力;
(三)参加2013年食品审查组长培训并通过考核或具备相关培训经历;
(四)在原担任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审查组长期间,未出现多次被审查企业的申报材料缺乏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未从事生产许可证取证产品企业有偿咨询活动、有可能影响现场核查公正性者;
(六)遵守核查人员行为规范,在审查工作中履行职责,无查证属实的投诉、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申请备案的审查组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3年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长备案申请表》,必须由推荐单位(市局)审核盖章。
(二)提交一份不少于500字的审查工作思考,内容可以是在上一年担任审查组长期间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遇到的典型案例或困难,解决问题的思路或疑惑等。
工作思考将作为备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请相关人员认真对待。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市局、有关单位认真审核申请备案人员填报的《2013年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长备案申请表》,严格把关。并将加盖公章的《2013年食品及食品相关等产品审查组长备案情况表》(含电子版)等申报材料于4月5日前寄送省审查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培训部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1002室
电子邮箱:sczxpxb@163.com
联 系 人:张雪奎 020-38835575
庞 杜 020-38835573
传 真:020-3883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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