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质监局于2011年11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新申证企业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通知》(粤质监食函[2011]1027号),为做好我省食品新申证企业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请各市局及有关单位尽快明确本市(本单位)食品审查工作联系人,并在附件中认真、准确、完整填写食品审查工作联系人及辖区内食品审查员的有关信息,于
联 系 人:张雪奎、庞杜
联系电话:020-84250106、84250078(传真)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