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阳区质监局查获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一宗白酒造假案,由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祖捷、胡付彬、孙德富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法院审理查明,依法判决刘祖捷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胡付彬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孙德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0年11月23日,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惠阳区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新圩镇刘祖捷白酒造假窝点。现场查获食用酒精约35吨,经调查,该加工点已生产销售及库存的白酒货值金额超过15万元,达到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标准。惠阳区质监局随即将该案件移送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立案侦查。此案涉案的造假人员最终被判重刑,受到法律的严惩,给胆敢以身试法,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不法分子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信息来源:省局网站)